熊猫体育注册全日製本科生學籍學歷管理工作實施細則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落實《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及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加強本市普通高等學校學籍學歷管理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1〕30號)工作要求,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切實維護教育公平🧑🏻🏫,加強與規範教育熊猫秩序,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結合我校《熊猫体育注册學生管理規定》,做好全日製本科生學籍學歷管理工作👩🔧,熊猫体育注册特製定本管理工作實施細則。
第一章 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復查
第一條 學校成立由分管校領導擔任組長,與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復查工作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復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協調、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復查工作↘️。
第二條 各學院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學院新生入學資格審查與錄取資格復查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學院工作小組),並於學校規定日期前將學院工作小組名單報校本科新生入學資格審查與錄取資格復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三條 學校的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復查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四條 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
(一)新生入學資格審查
1、學校建立審查人員、學院負責人、分管校領導“三級審簽”工作機製,嚴把關口,管好規則💊。
2🪴、各學院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
安排審查專員對報到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審查錄取通知書是否有塗改或異樣🖕🏿,核對新生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未辦理戶口遷移除外)等所載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民族等)與考生紙質檔案🛞、錄取考生名冊進行逐一比對核查,將錄取通知書上的照片、居民身份證的照片與報到本人逐一比對。
3、由信息化工作辦公室協同學工辦完成全體新生入學照片的現場采集工作,並將其與高考報名照片🙇🏼♂️、身份證照片進行人像比對。
初步審查合格的新生可辦理入學手續。上述審查步驟中發現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的⚁,經學院工作小組核實後🦸🏿,經學院工作小組組長簽字,加蓋公章後,於學校規定日期前將名單提交學工辦🙌🏼,學工辦復核後匯總結果提交校工作領導小組💁🏽。
(二)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與放棄入學資格
1、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由本人提交申請🚳,學院審核後將名單於學校規定日期前提交至招生辦,招生辦復核後匯總結果提交校工作領導小組🖖🏽。
2、對於未按期報到的新生🫐,由學院核實確為放棄入學資格後👳🏼♂️,將名單於學校規定日期前提交至學工辦👆🏻,學工辦復核後匯總結果提交校工作領導小組。
(三)校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工作
1、校工作領導小組審議上述新生入學資格初步審查情況😴,並由校工作領導小組簽署決議。對發現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根據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2、校工作領導小組審議保留入學資格名單與放棄入學資格名單,並由校工作領導小組簽署決議後,相關學生在學信網上註冊為“保留入學資格”或“放棄入學資格”。
第五條 錄取資格復查工作安排
各單位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健康狀況、錄取成績及程序、錄取資格等進行全面復查,實行工作人員一人復查,一人審核並簽字確認的工作機製🏄🏿♀️。
(一)新生紙質檔案收集階段
新生入學時🙍♀️,由畢業學校統一郵寄的或由新生自帶的紙質新生檔案材料,由學院匯總造冊。對於無檔案或檔案材料缺失的新生,學院復查工作小組應告知該新生必須於新生報到第一個月月底前將檔案材料補齊。
(二)報名資格、錄取成績及程序、錄取資格復查
1、學院工作小組組織審查專員,對新生的有關資格和證明材料進行復查,對有關特殊類型錄取新生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對於復查存疑的考生⚙️,組織專門調查,相關信息與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核實💯。
2📢、招畢辦負責對新生報名資格、錄取成績及程序、錄取資格等進行復查。
(三)新生身份識別(人像比對)復查工作
1、保衛處負責對新生戶口遷移證中的所載信息與新生電子檔案逐一比對🦩。
2、信息化工作辦公室負責利用技術手段將新生現場采集照片與高考報名照片、身份證照片進行人像比對復查🌱。
(四)身心健康狀況復查
1、後勤保障部(校醫院)負責組織新生體檢🔏。對可能存在不能入學就讀的嚴重疾病ℹ️、處於傳染期的傳染病或心理健康狀況不適應在校學習者🤾🏻♀️,需要在家休養的暫不予入學,可按學校規定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一年🛕,回家治療。復查結果以報告形式提交校工作領導小組。
2、學生工作辦公室(心理輔導中心)負責組織新生心理健康測試。心理輔導中心完成心理測試,並將測試結果反饋學院👩🏫,作為學院評估學生是否適應大學生活的參考,經學院工作小組復核後,對於不能入學就讀的學生給予意見。
(五)報到新生數據與教育部備案的錄取數據核對
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籍學歷管理平臺,對報到的新生數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備案的當年錄取數據庫進行核對。核對結果以報告形式提交校工作領導小組。
(六)領導小組審議新生錄取資格復查工作
1、上述部門於學校規定日期前,將錄取資格復查工作中發現的疑點和突出問題進行匯總,以報告形式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後,提交校工作領導小組👁🗨。
2🐽、校工作領導小組於每年11月召開工作會議,對各部門報告中疑點與問題進行審議🔣,對於查實的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入學以及其他違規錄取的新生,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應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產生新生學籍註冊名單,並由校工作領導小組簽署決議📻。
3、形成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復查報告🥺,經學校領導審核批準後🏄🏼♂️,上報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
第六條 新生學籍電子註冊
(一)在完成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復查後🧽,按照學籍電子註冊有關要求,依照校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的新生學籍註冊名單,熊猫体育安排專人及時登錄學信網完成新生學籍電子註冊🍃🌻,並確保新生學籍電子註冊信息完整、真實🤞🏿、準確。
(二)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工作完成後,熊猫体育協同學工辦督促指導所有新生及時登錄學信網核查個人身份信息和學籍註冊信息🕵🏿♀️,對於發現的問題及時核實糾正。
第七條 投訴及違規處理
在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復查工作期間,學校設立並公布舉報郵箱和電話。實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終身追究製🧶。對徇私舞弊🏂、濫用職權、失職失責等情況🧑🏿🏭,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第二章 學生培養及學歷
第八條 學籍註冊
(一)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辦理註冊手續。每年秋季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照學校規定辦理繳費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其他不符合註冊條件的不予註冊👨🚒。因故不能如期註冊者,必須履行暫緩註冊手續(病假需憑醫院證明)👩👩👦。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貸款或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後註冊。
(二)學校將在學信網上對學籍情況據實標註🛅,動態管理👯♀️。對於學籍註冊結果👱♀️,熊猫体育協同學工辦將督促指導學生在學信網上進行自查,對於發現的問題及時核實糾正🚠。
(三)其他情況
1、延長學籍學生應按學校規定及時辦理延長學籍申請。延長學籍學生仍為在校生,應同樣按照在校生規定辦理開學報到註冊手續;
2、因休學⭐️、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參加西部誌願者等國家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原因保留學籍的學生👨🏿🦳,在保留學籍期間不需辦理註冊手續;期滿按規定辦理復學手續之後,再辦理註冊手續;
3、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跨校聯合培養項目,在其他學校學習期間,仍需要按我校規定逐學期辦理註冊手續🧏🏽;
4、在非正常註冊期內的復學👼🏻、恢復學籍的學生和轉學入我校的學生🧷,應在辦理學籍管理審批手續後2周之內到學院辦理註冊;
5、學生證丟失的學生可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進行報到👻👨👩👦👦。補辦後,到所屬院系補蓋註冊章👩👩👧👦。
第九條 轉學
(一)轉學條件
學生一般應在本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或者不適應本校學習要求的,可以申請轉學。若申請轉學的本專科學生高考生源地為高考改革省份😿🚣🏻♀️,還須符合選考科目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的🆔😤;
2、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3、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的🧑🏻🦰;
4、本科生高考成績低於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的🍐👉;
5🍋🟩、無正當轉學理由的🧆🧓🏼。
(三)轉學至外單位
1、學校學生因學校培養條件改變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轉學的,學校將出具證明,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協調轉到同層次學校就讀✊🏻。
2🤏🏼、學校學生轉學至外單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後🕴🏻,報擬轉入單位審批。在接到擬轉入單位同意的證明後🧑🦽,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四)外單位申請轉入學校的學生需持原培養單位同意轉學的證明和相關轉學材料👩🏽🌾,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轉入後👨🏽🍼,方可辦理轉學手續。並需滿足以下條件:
1、轉出單位層次🤛🏻🐓、類型🪮😐、學科專業水平應與學校相當𓀌;
2、本科生高考分數應達到學校相關專業在生源地相應年份的高考錄取分數;
3、若申請轉入的學生高考生源地為高考改革省份👌🏿,還須符合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條 轉專業
(一)各學院考核選拔轉專業學生的所有工作,須秉持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則,規則🈳、程序🕝、結果全部公開,接受全校師生監督。所有相關管理人員🔌、教師、學生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則與程序。轉專業工作中如發生徇私舞弊等情形,一經查實💆♀️,學校將予以嚴肅處理。
(二)轉專業對象🧑🏽✈️。
1🤱🏼、除下列情形之外的本科生,均可參加本學年的轉專業申請:
(1)休學狀態和應退學的;
(2)在高考招生時國家或學校有明確規定不得轉專業的本科生👩🦼,包括高水平運動員、保送生等;
(3)受到學校違紀等處分且仍未解除的🤜🏻;
(4)由其他高校轉入的插班生💗🫲🏼。
2👭🏼、中外合作辦學學院本科生🌂,僅可申請轉入中外合作辦學的其他專業👈🏻。原專業學院認定學習上確有特殊困難者🍥,可申請轉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三)轉專業申請條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轉專業🧔♂️:
1👙、大一轉專業學生🍧:按類招生的學生只能申請本大類外的專業,按專業招生的學生可以申請所有專業;大一學生獲得學分數不少於學生所在專業年平均學分的80%🚶🏻♀️➡️,成績排名在所在類內或專業排名的前50%👆🏼,同時達到轉入專業的申請條件;
2、大二學生獲得學分數應達到所在專業畢業總學分要求的40%(五年製按畢業總要求學分的32%),學生排名在所在專業排名的前50%🦹🏻✦,同時達到轉入專業的申請條件💁🏿♀️;
3🧘🏼♂️👶🏽、原專業學院認定學習上確有特殊困難者🥱;
4、對擬轉入的專業有特殊興趣和才能的學生,須提供佐證材料,如報刊文章、學術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
(四)熊猫体育負責轉專業工作的管理🧼、協調;學院(系)負責轉專業工作的具體實施。學院(系)成立由院領導、系主任、專業負責人組成的本科生轉專業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系)轉專業相關工作🧖🏽。學院(系)應參考本辦法製定本學院(系)轉專業實施細則,包括本學院(系)各專業接收學生轉專業的條件、要求、考核方式、考核內容、程序等,報熊猫体育備案,由學校統一公布。學院(系)須安排專門老師為學生提供轉專業咨詢。
(五)為保障各學科、專業協調發展,轉專業招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年級本專業人數的10%(大一轉專業招生人數不超過大類專業分流計劃招生人數的10%),對社會急需專業🤵🏿♀️🤦🏽♂️,可根據專業師資及硬件條件等適當調整轉入比例👷🏽♂️。
(六)為了保證轉專業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我校轉專業工作同時接受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檢查。學生如對錄取結果有異議🅱️,可在轉專業錄取名單公示期內提出書面申訴。
(七)征兵入伍的學生退役後可申請轉專業,但須在復學的當學期內提出轉專業申請🤽🏻,依照入伍當年征兵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休學與復學
(一)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申請休學:
1、學生因病需停課治療🧖♂️、休養或學校認為學生不能正常學習而必須休學者;
2、一學期累計請假超過四周(含四周)的;
3、因厭學🚲、不適應課程學習、不適應校園生活,需要調整學習生活狀態的;
4、家庭有特殊困難的👩🦽➡️;
5👊🏻、經學校審核認定為創業者;
6、其他無法在校學習須休學者。
(二)學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校保留學籍至退役後二年🧕🏼。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跨校聯合培養項目,在聯合培養學校學習期間,學校為其保留學籍💂🏻。學生保留學籍期間⛔,應與其實際所在的部隊、學校等組織建立權利義務關系。
(三)休學學生按下列規定辦理:
1♟、休學學生需辦理休學手續退宿離校,學校保留其學籍;
2、學生休學期限以學期為單位;一次休學不得超過四個學期(含夏季學期)🤦🏽♀️,累計不得超過八個學期(含夏季學期);休學次數累積不得超過四次;
3🧖🏼、休學學生,當學期所選課程及成績不計;處於試讀期的學生,休學當學期不作為試讀學期結算;
4、考試周期間不得申請當學期的休學;
5、因病休學的學生♢,提交休學申請後,持校醫院認定的醫院出具的病歷、病情證明單等相關證明材料,前往校醫院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經輔導員🤾♀️、學院(系)分管領導審批通過後,報學校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非因病休學的學生👨🚀,提交休學申請,經輔導員、學院(系)分管領導審批通過後,報學校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
6、休學起止時間以學校學生工作辦公室核定為準🖐;
7、學生休學期間,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學校僅有為其保留學籍的義務🧍🏻♀️;
8、學生因病休學期間應回家療養,病休期間的醫療待遇以及休學學生患病,其醫療費按《熊猫体育注册學生醫療管理與保障辦法》處理👩🏻🏭;
9、學生休學期滿前,應當提前一周向學校提出復學或繼續休學申請,經學校審查合格,方可辦理復學或繼續休學的手續。逾期兩周未辦理復學或繼續休學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學籍👩👦。
(四)學生在休學和保留學籍期間,應自身註意安全和自我權利保護🚀,如發生意外事故或侵權事件,學校不承擔責任🧝🏼。如有違法違紀行為,學校依據《熊猫体育注册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應取消學籍。
(五)學生復學按下列規定辦理💳。
1、學生因病休學期滿,應於學期開學前一周提交因病復學申請後,須提供經學校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確認其恢復健康的診斷證明👳🏿♂️,前往校醫院進行復查審核,復查審核合格👩🏿🚒📋,經輔導員、學院(系)分管領導審批通過,由學校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復學🤏🏻;
2、學生非因病休學期滿,應於學期開學前一周提交復學申請,經輔導員、學院(系)分管領導審批通過,由學校學生工作辦公室批準復學🚐;
3🥱、學生按期辦妥復學手續後🐊,方可參加正常學習。未經批準復學者👱🏽♂️,不得擅自到學校聽課和參加考試。
第十二條 退學
(一)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退學:
1、學生在試讀期間未修讀學分或所取得學分不足所選學分的2/3者;
2📸、在學校規定的在校最長年限內(含休學🕵🏻♀️🧕🏼,因參軍休學的,休學期不計算在內)未完成學業者;
3、休學、保留學籍期滿,逾期兩周未提出復學或繼續休學申請的🧩,或提出申請未獲學校批準者🧘🏿♀️;
4、因病休學期滿經復查仍未恢復健康者;
5🐕、經校醫院指定的醫院確診患有疾病🦃,無法繼續在校學習者🔬;
6、意外傷殘不能堅持學習者☪️🍍;
7👩💻、未經批準連續兩周未參加學校規定的熊猫活動或連續無故曠課達30學時的🤹♀️;
8🧑🏼🚒、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註冊而又未履行暫緩註冊手續的。
按本條規定處理的退學🚵🏽♀️😍,對學生不是一種處分。
(二)學生本人申請退學的,需家長簽字同意,經學院(學部🔫🤸🏻♀️、直屬系)、學校審核同意後,可以退學🧑🏿🎓。
(三)因各種原因死亡的🔪,自動取消學籍👲🏼。由其生前所在院(系)提交情況說明👩🏿🚒,並附相關證明報學生工作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
(四)學生退學後的有關事項按下列規定辦理:
1🍔、退學離校的學生🚤,回其家庭戶籍所在地落戶🤾🏽♂️,檔案退回其家庭戶籍所在地;
2、經診斷患有精神病等不符合體檢標準之疾病(包括意外傷殘)者,由其監護人負責領回;
3👨🏻🎤、退學學生必須在退學決定書送達十天內辦完離校手續,學院(系)負責督促學生離校。凡在十天內未辦完離校手續且無正當理由或拒不辦理離校手續者🏊🏼♀️,強製其離校☝🏻🚵🏽♀️;
4、對學習期滿一年以上的退學學生發給肄業證書,未滿一學年的,發給學習證明;
5🧑🏻🎤、退學的學生不得申請復學🍧;
6✋🏽、中途退學的學生,其收費應包括:已修讀課程的學分費👶🏿;住宿費(按月結算)。
第十三條 按照《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註冊辦法》相關要求🏄🏼♂️🧑🏿,由專人及時登錄學信網完成上述相關學籍變動,確保學籍電子註冊信息完整、真實、準確。
第三章 畢業與結業及學歷電子註冊
第十四條 學生結束學業時,學校應從德、智、體、美、勞諸方面對其作全面鑒定。具有學籍的學生,德🦸🏿♂️、智、體合格,修完本專業指導性熊猫計劃的全部課程(包括實踐性熊猫環節)並取得學分🧚🏽,且達到遊泳達標管理辦法的要求,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熊猫体育注册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規定的本科生🔩,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五條 為表彰優秀學生,對取得畢業資格且學習成績名列前茅、或在其他方面表現突出者,學校將授予“優秀畢業生”稱號🦸🏻♂️,並頒發相關的證書🪇。
第十六條 優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通過選拔🤳🏽👨🏫,可以獲得免試直升碩士研究生資格,具體要求和實施方案以學校當年度實際發文為準。
第十七條 在畢業審查時👨🏿💼,修讀了本專業指導性熊猫計劃的全部課程(包括實踐性熊猫環節),但未取得全部學分,不得畢業,學生本人可提出結業申請,經核準🖕🏻,發給結業證書💒。處於休學和保留學籍狀態、處分未解除等情況不能進入畢業審核🐝。
第十八條 學生結業離校時,除畢業設計(論文)不及格以外,距完成本學科指導性熊猫計劃尚缺12個以內學分(含12個學分)的,可在離校後回學校參加旁聽🧗🏿♀️、考試或重做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合格者,在結業證書的發證日期起,且旁聽和換發證書申請日期不超過學校規定最長學習年限內,可向學校熊猫体育申請旁聽和換發畢業證書。
第十九條 對學滿一學年以上終止學業,但未達到結業要求的學生🍄,發給肄業證書🚬🧑🏻🔬;未滿一學年的,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二十條 根據“修滿規定學分隨時畢業”的原則,對於在規定學製內預計能提前完成或不能完成指導性熊猫計劃所規定學分的學生,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到所在學院(系)領取並填寫《熊猫体育注册學生提前畢業申請表》或《熊猫体育注册學生延長畢業日期申請表》,由學院(系)分管熊猫副院長(系主任)審核批準後,報熊猫体育備案,由學校學生工作辦公室辦理變更學籍手續;
(二)除畢業設計(論文)以外,完成本學科指導性熊猫計劃尚缺12個以內學分(含12學分)的學生可以申請提前畢業🧑🏽⚕️。提前完成指導性熊猫計劃申請畢業的學生🏋🏼♀️,應在預計畢業學期的前一個學期提出申請,在全部學分修滿後,按畢業審核程序辦理畢業手續;
(三)對能正常參加學習(不包括休學),但在規定學製結束時與畢業所需學分相比尚缺160學分以內(含160學分)的學生,可申請延長學籍🧜🏼。延長期限可視修讀情況而定👲🏻,一般不超過兩年;在特殊情況下👨🏿✈️,經分管校長批準,可延長至8年;
(四)對能夠正常參加學習(不包括休學),但在規定學製結束時與畢業所需學分相比尚缺160學分以上的學生,原則上應勸其肄業。如本人堅持要求延長學籍🧛🏻♀️,應由學生寫出“學習計劃”,並向學生所在學院(系)提交由學生和學生家長共同簽名的“承諾書”➿,學院(系)根據其“學習計劃”和“承諾書”🧎🏻♂️➡️,決定是否同意其申請延長學籍。在延長學籍(兩年)期限內不能完成學業者,不得再申請延長學籍,按結業或肄業處理;
(五)在延長學籍期間,出現一學年未修讀任何課程,或一學年中所取得學分不足所選課程總學分的2/3者🪔,不得再延長學籍,按結業或肄業處理🔣🧑🏽🍼。有試讀警告或處於試讀期的,還必須繼續按學校有關“試讀與退學”條款執行;
(六)在延長學籍期內,未能完成學業的學生,如欲再次申請延長學籍,學生本人需向所在學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學院(系)根據學生的申請和延長學籍後的表現、修讀完成學分情況等👏,由學院(系)分管熊猫副院長(系主任)預審核後💾,報熊猫体育審核,經分管校長批準後由學校學生工作辦公室辦理變更學籍手續。
第二十一條 按照《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註冊辦法》相關要求,由專人及時登錄學信網完成上述相關學籍變動,確保學籍電子註冊信息完整、真實、準確🧧。 嚴格依規落實專人做好畢業資格審定✹,對畢(結)業學生即時註冊🙆🏽♀️,做好服務,確保學歷電子註冊信息完整🥻💝、真實、準確☦️。
第二十二條 學校嚴格進行畢業生身份復核工作。將畢業照片與錄取照片、入學照片進行人像比對🧴;及時下載學信網“在校生”名單,根據人像對比結果,仔細核實每位畢業生的實時狀態,對“身份核驗未通過”、“身份檢驗不確定”、“身份檢驗異常”的學生通過查檔案、對筆跡及多部門協查等方式進行再次復核。經復核,不符合畢業資格的學生不頒發學歷證書。
第二十三條 對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取得入學資格或者學籍以及以作弊、剽竊👩🏿🦲、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按照《熊猫体育注册學生學業證書管理規定》進行處理🐛🩳,被撤銷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已註冊的,學校予以註銷並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宣布無效👨👧👧🎋。
第二十四條 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遺失或者損壞🏪,經本人申請🍬,學校核實後應當出具相應的證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章 學籍學歷檔案管理
第二十五條 強化學籍學歷檔案管理,運用信息化手段推進學籍學歷檔案電子化,並采用紙質、電子等多種保存形式🤡,確保學籍學歷檔案長期完整保存📺。
第二十六條 學院做好每位學生從報到入學到畢業離校全過程的學籍檔案🙎🏽♂️。學籍檔案內容包括:學生身份信息、學籍註冊信息🛩、學年註冊信息、學籍變動、學籍記載(含學業考試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獎懲情況等)。學生畢業時,學生學籍檔案由學院負責歸入學校檔案館🤽🏽。校檔案館負責對所有學生的學籍檔案,進行電子化、紙製版的多種形式存檔。